1081灌溉與排水工程招生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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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備妥報名表、身分證正反面檔案、學歷證件及相片檔案,按此報名 連結
想進一步了解,請打 052721001轉分機2671或來信至 tracy@nhu.edu.tw 梁瑞真小姐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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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 華 大 學 免試入學 推 廣 教 育 中 心
科技學院 灌溉與排水工程 學分班
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
科技學院 灌溉與排水工程 學分班
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班招生簡章
- 依 據: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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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對象:
- 有志參加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統一考試,為非相關科系畢業或需補修學分者。
- 任職於農田水利會,欲加強專業知識者。
- 報名者需為高中職畢業或具備報考大學學士班同等學力資格者,詳請參閱『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。
- 報名日期:即日起(15人以上開班,限額人數30人)。
- 開課日期:108年 11月24日起陸續開課。
- 報名地點:本校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05-2721001轉2062
- 上課地點: 臺中工業區:臺中市大里工業區工十一路180號 (汙水處理廠)
- 課程內容:
- 課程名稱:灌溉與排水工程 -2學分
- 上課時間:108/11/24-108/12/29,每週星期日9:00~12:00、13:00-16:00
- 上課師資:洪耀明教授
相關資料請參考本校推廣中心http://cec2.nhu.edu.tw/
- 課程目的
- 為增進灌溉排水人員之專業知能。
- 培育專業人才與提升灌溉排水人員服務效能。
- 協助學員取得灌溉排水人員資格。
- 報名方式:採現場報名及通訊報名(請親自或委託他人攜帶報名文件至各聯絡處報名。)
- 報名表。
-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,正本備查。
- 一吋照片二張(舊生一張),傳真報名者,開課後補交 。
- 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者,請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註冊程序;
3.通訊報名:郵寄:62249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南華路一段55號 南華大學-推廣教育中心收,並將文件Email至 hongyaoming@gmail.com,南華大學永續綠色科技碩士學位學程主任 洪耀明收。
4.資格審查:經本中心資格審查合格及授課老師、選修系所同意者,請於指定匯款帳號繳交相關款項,以完成報名程序;逾期未完成報名程序者,不保留其權力
- 收費標準匯款:
2. 學分費:碩士班每學分2,000元。
3. 匯款方式:
銀行名稱:彰化銀行009
分行名稱:大林分行
戶名:財團法人南華大學
帳號:6204-51-163669-20
(請於匯款後,於憑據上註明匯款人姓名或單位、電話,傳真至 05-2720234)
4.學員須知:
-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- 所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- 若招生人數未滿各學科開班人數,南華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保留不予開課之權利,並可依實際排課與教室使用情況保留調整課程之權利。
- 退費標準依教育部頒定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之規定: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代辦費全退。
- 依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生緩徵作業要點」學分班學生非為緩徵適用對象。
- 已完成註冊之學員,不得申請延期進修。
- 學分抵免學分班課程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者,由南華大學頒發該課程之「學分證明書」。如經正式入學考試進入本校之研究所或大學部相關系所,由錄取系所依其「學分抵免規定」酌予抵免學分。